富婆爱上烧烤的我
46
总点击
林默,沈清瑶
主角
fanqie
来源
主角是林默沈清瑶的现代言情《富婆爱上烧烤的我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,作者“摸鱼小组长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夜幕像一块被墨汁浸透的绒布,沉沉地压在浔州城的上空。晚高峰的喧嚣还没完全散去,车流的尾灯在柏油路上拖出一道道流动的红芒,与街边次第亮起的霓虹交织在一起,织成了一张光怪陆离的网。烟火巷却像是被这张网遗忘的角落。巷口那盏昏黄的路灯,灯泡不知道晃悠了多少年,灯罩上蒙着一层厚厚的油污,投下来的光线都带着一股子油腻腻的暖黄,把巷子口那块写着“林记烧烤”的木牌照得半明半暗。木牌是林默亲手做的,边角己经被风吹日...
精彩试读
挂了电话的林默,在烟火巷口站了足足有十分钟。
晚风卷着巷子里残留的炭火余温,吹得他额前的碎发微微晃动。
手机还攥在手里,屏幕上那个陌生的号码亮了又暗,暗了又亮,像是在提醒他刚才那通电话不是幻觉。
包下整个**摊。
这六个字,在林默的脑子里反复盘旋,搅得他心乱如麻。
他不是没遇到过包摊的客人,大多是附近工地的工友,或者是一群年轻人聚会,包下来图个热闹,顶多也就花个几百块。
可沈清瑶不一样,那辆宾利慕尚就摆在那儿,明晃晃地昭示着她的身份——绝对不是会为了一顿**,随便甩出几百块的人。
她为什么要包下自己这个破摊子?
林默皱着眉,低头看了看自己沾着油渍的短袖,又看了看巷口那块摇摇欲坠的“林记**”木牌,怎么想都觉得这事儿透着一股子诡异。
他把手机揣进兜里,弯腰扛起装着烤炉零件的蛇皮袋,脚步有些沉重地往巷子深处走。
他租的房子就在烟火巷最里头,是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平房,月租五百块,墙皮都掉了大半,下雨天还漏雨。
推开门,一股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。
屋里没什么像样的家具,一张木板床,一张掉漆的桌子,两把椅子,就是全部家当。
墙角堆着几箱啤酒和饮料,是**摊的存货。
林默把蛇皮袋往墙角一扔,瘫坐在椅子上,扯了扯领口,长长地吐出一口气。
他摸出手机,点开通话记录,盯着那个陌生号码看了半天,终究还是没敢回拨过去。
他点开微信,置顶的是一个叫“债主联盟”的群聊,群里的消息99+,全是催债的语音和文字。
三年了,他还了大半的债,只剩下最后十万块,撑过这半年,应该就能彻底还清了。
一想到还债,林默心里那点因为沈清瑶而起的波澜,瞬间就被压了下去。
他现在没心思琢磨什么富家千金的邀约,他满脑子想的都是,明天多烤点肉串,多赚点钱。
至于沈清瑶说的包摊……走一步看一步吧。
林默洗了把脸,随便泡了碗泡面,吃完后倒头就睡。
这三年来,他每天都要在工地干十个小时的活,晚上还要守着**摊到凌晨,累得沾着枕头就能睡着。
可今天晚上,他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。
闭上眼睛,眼前全是沈清瑶的样子。
她穿着黑色的西装套裙,站在烟火巷口,微微蹙着眉,用那双清冷的眸子看着他烤串。
她的指尖很凉,碰到他手背的时候,像是一道电流,瞬间窜遍全身。
还有她最后说的那句话——明天晚上,我还来。
林默猛地睁开眼睛,盯着天花板上的霉斑,心里乱糟糟的。
他到底是哪里招惹到这位大小姐了?
难道是……三年前的事情,和她有关?
这个念头刚冒出来,就被林默掐灭了。
不可能,三年前他的圈子里,全是一群穷学生和创业狗,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沈清瑶这种级别的人物。
夜色深沉,窗外的风越刮越大,吹得窗户“哐哐”作响。
林默折腾到后半夜,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。
第二天一早,林默被闹钟吵醒的时候,天刚蒙蒙亮。
他顶着一对黑眼圈,洗漱完,随便扒了两口昨天剩下的泡面,就扛着工具往工地赶。
工地上的活又脏又累,搬砖、和水泥、扛钢筋,每一样都能把人累得散架。
林默干了三年,早就习惯了这种高强度的体力劳动。
他埋头苦干,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,浸湿了后背的衣服,脑子里却时不时地蹦出沈清瑶的影子。
“林默,发什么呆呢?
赶紧把这堆砖搬到三楼去!”
包工头的大嗓门在耳边响起,林默回过神,赶紧应了一声,扛起砖就往楼梯上跑。
他不敢再胡思乱想,只能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。
好不容易熬到下午五点,工地收工。
林默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烟火巷,先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新鲜的五花肉、羊肉串、鸡翅、鱿鱼须,还有各种蔬菜。
这些都是**摊的主打,也是他精心挑选的食材,新鲜,分量足,从不缺斤少两。
回到摊位,林默开始忙活起来。
他把肉串好,蔬菜洗干净,串成串,又把烤炉生好火,摆好小马扎和桌子。
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,天色己经暗了下来,巷口的路灯准时亮起,昏黄的光线洒在他的身上,镀上了一层暖融融的光晕。
和往常一样,第一个客人还是老王。
他照旧光着膀子,拎着啤酒,一**坐在小马扎上,嚷嚷着要二十串五花肉。
“来了!”
林默应了一声,手脚麻利地烤了起来。
炭火噼啪作响,肉串在烤架上滋滋冒油,孜然和辣椒面的香气很快就弥漫开来。
巷子里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,大多是熟面孔,大家一边撸串,一边喝酒,聊着家长里短,烟火气十足。
林默忙得脚不沾地,额头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淌,他却顾不上擦。
他时不时地看一眼巷口的方向,心里隐隐有些期待,又有些忐忑。
沈清瑶,会来吗?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转眼就到了晚上十点。
巷子里的客人渐渐散去,老王也喝得醉醺醺的,摇摇晃晃地回了修车铺。
林默看了看手机,屏幕上干干净净,没有任何来电,也没有任何短信。
他心里莫名地有些失落。
或许,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己。
毕竟,像她那样的人,随口一句话,可能只是一时兴起,转头就忘了。
林默自嘲地笑了笑,觉得自己有点傻。
他收拾着摊位,准备收工。
就在这时,一阵熟悉的汽车引擎声,从巷口传来。
林默的动作一顿,猛地抬起头。
巷口的路灯下,那辆黑色的宾利慕尚,缓缓地停了下来。
车门打开,沈清瑶从车上走了下来。
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连衣裙,长发披肩,脸上没有化妆,却比昨天更显清丽。
她手里拎着一个精致的手提包,站在那里,像是一朵盛开在暗夜中的栀子花,清新,脱俗。
林默的心跳,瞬间漏了一拍。
她还是来了。
沈清瑶朝着他的摊位走了过来,高跟鞋敲击青石板路的声音,清脆悦耳,像是在敲打着林默的心脏。
她走到摊位前,停下脚步,目光落在林默的脸上,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。
这个笑容,很淡,却足以让周围的夜色,都变得温柔起来。
“老板,”她开口,声音依旧清冷,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,“我来包摊了。”
林默看着她,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就在这时,沈清瑶身后的司机,拎着一个黑色的箱子走了过来,放在了林默的面前。
司**开箱子,林默的眼睛瞬间首了。
箱子里,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沓沓崭新的钞票。
沈清瑶看着他震惊的表情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些。
她缓缓开口,说出了一句让林默目瞪口呆的话:“这些,是包摊的定金。
另外,我还有一个条件。”
林默咽了口唾沫,看着箱子里的钞票,又看着沈清瑶那张清丽的脸,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深。
晚风卷着巷子里残留的炭火余温,吹得他额前的碎发微微晃动。
手机还攥在手里,屏幕上那个陌生的号码亮了又暗,暗了又亮,像是在提醒他刚才那通电话不是幻觉。
包下整个**摊。
这六个字,在林默的脑子里反复盘旋,搅得他心乱如麻。
他不是没遇到过包摊的客人,大多是附近工地的工友,或者是一群年轻人聚会,包下来图个热闹,顶多也就花个几百块。
可沈清瑶不一样,那辆宾利慕尚就摆在那儿,明晃晃地昭示着她的身份——绝对不是会为了一顿**,随便甩出几百块的人。
她为什么要包下自己这个破摊子?
林默皱着眉,低头看了看自己沾着油渍的短袖,又看了看巷口那块摇摇欲坠的“林记**”木牌,怎么想都觉得这事儿透着一股子诡异。
他把手机揣进兜里,弯腰扛起装着烤炉零件的蛇皮袋,脚步有些沉重地往巷子深处走。
他租的房子就在烟火巷最里头,是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平房,月租五百块,墙皮都掉了大半,下雨天还漏雨。
推开门,一股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。
屋里没什么像样的家具,一张木板床,一张掉漆的桌子,两把椅子,就是全部家当。
墙角堆着几箱啤酒和饮料,是**摊的存货。
林默把蛇皮袋往墙角一扔,瘫坐在椅子上,扯了扯领口,长长地吐出一口气。
他摸出手机,点开通话记录,盯着那个陌生号码看了半天,终究还是没敢回拨过去。
他点开微信,置顶的是一个叫“债主联盟”的群聊,群里的消息99+,全是催债的语音和文字。
三年了,他还了大半的债,只剩下最后十万块,撑过这半年,应该就能彻底还清了。
一想到还债,林默心里那点因为沈清瑶而起的波澜,瞬间就被压了下去。
他现在没心思琢磨什么富家千金的邀约,他满脑子想的都是,明天多烤点肉串,多赚点钱。
至于沈清瑶说的包摊……走一步看一步吧。
林默洗了把脸,随便泡了碗泡面,吃完后倒头就睡。
这三年来,他每天都要在工地干十个小时的活,晚上还要守着**摊到凌晨,累得沾着枕头就能睡着。
可今天晚上,他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。
闭上眼睛,眼前全是沈清瑶的样子。
她穿着黑色的西装套裙,站在烟火巷口,微微蹙着眉,用那双清冷的眸子看着他烤串。
她的指尖很凉,碰到他手背的时候,像是一道电流,瞬间窜遍全身。
还有她最后说的那句话——明天晚上,我还来。
林默猛地睁开眼睛,盯着天花板上的霉斑,心里乱糟糟的。
他到底是哪里招惹到这位大小姐了?
难道是……三年前的事情,和她有关?
这个念头刚冒出来,就被林默掐灭了。
不可能,三年前他的圈子里,全是一群穷学生和创业狗,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沈清瑶这种级别的人物。
夜色深沉,窗外的风越刮越大,吹得窗户“哐哐”作响。
林默折腾到后半夜,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。
第二天一早,林默被闹钟吵醒的时候,天刚蒙蒙亮。
他顶着一对黑眼圈,洗漱完,随便扒了两口昨天剩下的泡面,就扛着工具往工地赶。
工地上的活又脏又累,搬砖、和水泥、扛钢筋,每一样都能把人累得散架。
林默干了三年,早就习惯了这种高强度的体力劳动。
他埋头苦干,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,浸湿了后背的衣服,脑子里却时不时地蹦出沈清瑶的影子。
“林默,发什么呆呢?
赶紧把这堆砖搬到三楼去!”
包工头的大嗓门在耳边响起,林默回过神,赶紧应了一声,扛起砖就往楼梯上跑。
他不敢再胡思乱想,只能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。
好不容易熬到下午五点,工地收工。
林默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烟火巷,先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新鲜的五花肉、羊肉串、鸡翅、鱿鱼须,还有各种蔬菜。
这些都是**摊的主打,也是他精心挑选的食材,新鲜,分量足,从不缺斤少两。
回到摊位,林默开始忙活起来。
他把肉串好,蔬菜洗干净,串成串,又把烤炉生好火,摆好小马扎和桌子。
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,天色己经暗了下来,巷口的路灯准时亮起,昏黄的光线洒在他的身上,镀上了一层暖融融的光晕。
和往常一样,第一个客人还是老王。
他照旧光着膀子,拎着啤酒,一**坐在小马扎上,嚷嚷着要二十串五花肉。
“来了!”
林默应了一声,手脚麻利地烤了起来。
炭火噼啪作响,肉串在烤架上滋滋冒油,孜然和辣椒面的香气很快就弥漫开来。
巷子里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,大多是熟面孔,大家一边撸串,一边喝酒,聊着家长里短,烟火气十足。
林默忙得脚不沾地,额头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淌,他却顾不上擦。
他时不时地看一眼巷口的方向,心里隐隐有些期待,又有些忐忑。
沈清瑶,会来吗?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转眼就到了晚上十点。
巷子里的客人渐渐散去,老王也喝得醉醺醺的,摇摇晃晃地回了修车铺。
林默看了看手机,屏幕上干干净净,没有任何来电,也没有任何短信。
他心里莫名地有些失落。
或许,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己。
毕竟,像她那样的人,随口一句话,可能只是一时兴起,转头就忘了。
林默自嘲地笑了笑,觉得自己有点傻。
他收拾着摊位,准备收工。
就在这时,一阵熟悉的汽车引擎声,从巷口传来。
林默的动作一顿,猛地抬起头。
巷口的路灯下,那辆黑色的宾利慕尚,缓缓地停了下来。
车门打开,沈清瑶从车上走了下来。
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连衣裙,长发披肩,脸上没有化妆,却比昨天更显清丽。
她手里拎着一个精致的手提包,站在那里,像是一朵盛开在暗夜中的栀子花,清新,脱俗。
林默的心跳,瞬间漏了一拍。
她还是来了。
沈清瑶朝着他的摊位走了过来,高跟鞋敲击青石板路的声音,清脆悦耳,像是在敲打着林默的心脏。
她走到摊位前,停下脚步,目光落在林默的脸上,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。
这个笑容,很淡,却足以让周围的夜色,都变得温柔起来。
“老板,”她开口,声音依旧清冷,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,“我来包摊了。”
林默看着她,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就在这时,沈清瑶身后的司机,拎着一个黑色的箱子走了过来,放在了林默的面前。
司**开箱子,林默的眼睛瞬间首了。
箱子里,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沓沓崭新的钞票。
沈清瑶看着他震惊的表情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些。
她缓缓开口,说出了一句让林默目瞪口呆的话:“这些,是包摊的定金。
另外,我还有一个条件。”
林默咽了口唾沫,看着箱子里的钞票,又看着沈清瑶那张清丽的脸,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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