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阳知软,予我经年

烈阳知软,予我经年

天门山的菲亚德拉格 著 都市小说 2026-03-07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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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知予,江野 主角
fanqie 来源
长篇都市小说《烈阳知软,予我经年》,男女主角宋知予江野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,非常值得一读,作者“天门山的菲亚德拉格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我叫江野,在江城附中,没人不知道我两个标签:篮球校队队长,脾气暴得没人敢惹。身高188,三分绝杀是我的招牌,省赛拿过名次,教练说我是块打球的好料;性子冲,护短,跟我混的兄弟都知道,别惹我,更别惹我身边的人。可没人知道,我心里藏着个从小就护着的人,藏了十几年,却愣是把“青梅竹马”过成了“最熟悉的陌生人”。宋知予,跟我住一个家属院,从穿开裆裤就认识的青梅。小时候她总跟在我身后,奶声奶气喊“江野哥哥”,...

精彩试读

撞了宋知予之后,我心里总有点不踏实,不是愧疚,是觉得我们这十几年的青梅竹马,不该这么生分——小时候她天天黏着我,我护着她,现在倒好,见了面只敢匆匆打招呼,连多说两句话都觉得尴尬,说出去都丢人。

我没想着要怎么样,就想慢慢找回以前的熟稔,好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,总不能一首这么生疏下去。

晚上回家,在家属院楼下遇见宋知予的妈妈,阿姨笑着拉着我问:“江野啊,最近打球累不累?

知予说你上次联赛**,可厉害了,她还偷偷给你攒了牛奶,说你练球费体力,让我给你拿上去,你这孩子,也常来家里坐坐啊,跟知予好好聊聊,别总各忙各的。”

我愣了愣,才知道她嘴上嫌我烦,背地里却还在记着我练球费体力,心里莫名一暖,接过阿姨手里的牛奶,连忙道谢:“谢谢阿姨,我知道了,以后会常去的。”

那天晚上,我想了很久,决定从日常小事做起,慢慢靠近她,不吓着她,也不显得刻意——她社恐,怕热闹,我得顺着她的性子来,不能像对兄弟那样大大咧咧。

第二天一早,我没跟往常一样跟周驰一起去学校,六点西十就站在宋知予家楼下等着,手里拎着两份早餐,全麦三明治加温牛奶,是她从小就爱吃的口味,我记了十几年,从没忘过。

七点整,宋知予背着书包下楼,看见我时,眼睛瞪得圆圆的,满脸惊讶,像见了鬼似的:“江野

你怎么在这儿?”

我装作若无其事地靠在墙上,手里转着篮球,尽量让语气自然:“顺路,等你一起去学校,以前小时候不都一起走吗?”

这话一出,她脸微微泛红,低下头,小声嘟囔:“都多大了,还一起走……”,却没拒绝,慢吞吞走到我身边,跟我保持着半米的距离,并肩往小区外走。

路上没人说话,有点尴尬,我没话找话,提起小时候的事:“还记得小学三年级,你为了帮我抢回篮球,跟高年级的男生吵架,自己吓得哭鼻子,还硬说自己没哭?”

她猛地抬头瞪我,脸更红了,带着点羞恼的凶:“江野

你提这个干嘛!

都多少年了!”

,可我看见她嘴角偷偷上扬,眼里满是笑意,显然也想起了以前的日子。

一路聊着小时候的趣事,尴尬渐渐消散,走到学校门口时,我把另一份早餐递给她:“刚路过早餐店买的,多一份,你爱吃的,别浪费。”

她犹豫了一下,接过早餐,小声说了句“谢谢”,没了往日的嫌弃,转身往教学楼走,走了两步又回头,叮嘱我:“上午训练别太用力,你的膝盖……”,话说到一半,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,快步跑进了教学楼。

我站在原地,看着她的背影,嘴角不自觉上扬,周驰从后面拍我一巴掌:“野哥,可以啊,还说不是特意等人家?

这早餐买得挺巧,刚好是她爱吃的?”

我踹他一脚,嘴硬道:“少废话,小时候一起吃惯了,顺手买的,顺路等她而己。”

可只有我知道,根本不顺路,我绕了两条街去买她爱吃的早餐,提前二十分钟在楼下等她,所谓的“顺路”,全是刻意地靠近。

白天课间,我揣着数学卷子去了高二(1)班——上周月考数学挂科,教练说再挂科就不让我参加省赛,以前我从不屑于找别人讲题,这次却第一时间想到了宋知予,她是年级第一,讲题肯定清楚,更重要的是,我想找个借口,多跟她待一会儿。

我刚进(1)班,全班瞬间安静,所有人的目光都钉在我身上,毕竟我一个常年待在操场的差生,突然闯进尖子班,太扎眼了。

宋知予正在刷题,抬头看见我,脸唰地红了,放下笔就站起来,拽着我的胳膊往走廊走,力道不小,嘴里还凶:“江野

你疯了?

谁让你进来的!

这么多人看着,我都快被你吓死了!”

她把我拽到走廊僻静处,松开手还往后退两步,拉开安全距离,眉头皱着,却还是接过卷子,靠在墙上小声问:“哪道题不会?

赶紧说,我还要刷题,别耽误我时间。”

她讲题很认真,语速不快,每一个步骤都讲得清清楚楚,怕我听不懂,还特意找了草稿纸画图,指尖偶尔碰到我的手,会飞快缩回,耳尖红得滴血,我看着她认真的样子,心里莫名发烫——小时候她也是这样,我作业不会写,她就坐在我旁边,一笔一画教我,那时候她还不社恐,敢大大方方跟我靠在一起。

讲完题,她把卷子递给我,凶我:“这些都是基础题,上课认真听就能会,你以后别上课睡觉了,好好听讲,不然下次还挂科,耽误你打球。”

,语气里全是恨铁不成钢,却满是关心。

我接过卷子,点头应着“知道了”,犹豫了半天,小声说:“晚上放学,一起回家?

跟小时候一样。”

她愣了愣,眼里闪过惊喜,随即又低下头,小声嘟囔:“谁要跟你一起回家……不过,你要是怕迷路,也不是不行。”

我笑了,她还是这么口是心非,明明愿意,却偏要装出不情愿的样子。

下午篮球训练,我下意识往教学楼方向看,果然看见宋知予站在走廊尽头,靠着栏杆,偷偷看我训练,见我投进三分,她下意识攥紧拳头,又飞快松开,被我发现后,脸瞬间红了,慌慌张张躲开,却没走远,躲在柱子后面,继续偷偷看。

我心里暖暖的,练球都更有劲了——原来重拾熟稔的感觉这么好,原来跟她待在一起,比赢了比赛还开心。

我那时还没认清这份心意是好感,只当是青梅竹马失而复得的欢喜,却没察觉,每次跟她并肩走路、听她讲题、看她偷偷看我练球时,心里那份莫名的悸动,早己超出了“兄妹”般的情谊;更没察觉,宋知予每天早上特意提前下楼,每天课间偷偷往操场看,每天放学故意放慢脚步等我,全是因为她藏了十几年的心动。

我们就这么慢慢相处着,以“青梅竹马”的名义,刻意靠近,悄悄在意,这份藏在日常里的好感,在时光里慢慢发酵,等着某天,破土而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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